百姓叛亂

這百姓作為軍隊,雖有組織和陣勢,卻盲目又魯莽,每一步都背叛了主帥。首先,大部分民眾極力反抗出戰的命令,更要擊殺那聽從上主的人(1-10);上主顯現並審判這百姓要在曠野漂泊四十年,又即時消滅了背叛者(11-38);倖存的人認罪,但不肯回曠野繞路,明知違背上主旨意,仍堅持出兵,最終死傷慘重(39-45)。
百姓的悲觀情緒底下,又是返回埃及的念頭(1-4;參閱11:4-6;出14:11-12;15:24;16:3;17:2)。這顯示他們仍缺乏獲得自由的基本原素,就是自由的意識,和實現自主自由的願望。他們想回去的「埃及」不是一個地理位置,而是他們已美化的記憶和習慣所帶來的安全感。對他們來說,「被動的服從」更為可取,寧可像牛馬那樣受束縛和餵飼之下的勞役,以實現他們的自由。至於努力奮鬥、選擇與取捨、犧牲、飢餓、冒險和接受挑戰、承擔責任來獲得自由,這些都使他們不適。
作者就這樣解釋了為何上主懲罰他們二十歲以上的人(20-38)。除了若蘇厄和加肋布之外,這百姓拒絕了天主為他們準備的自由,都會在曠野四十年流浪中死去。只有當時未滿二十歲的新生代,可進入預許的福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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