厄里法次起初還有些禮貌,他的動機是安慰約伯(4:2-6)。他用典型的智慧風格,對約伯的情況,說出他的個人經驗和反省(參閱4:7-8;5:27),卻稍微脫軌地說自己在夜裡得到啟示(4:13-21)。他有四個重點:一、事必有因,惡人必有惡報(4:7);二、在天主面前,誰都不是清白無罪的(4:17-21;參閱11:11;15:14-16;25:4);三、煩惱都是自找的(5:7);四、苦痛可以是天主給予的懲戒,像善意的父母懲戒子女一樣(5:17)。他勸勉約伯忠於天主,必得幸福(5:23-26)。厄里法次的結論是以人生經驗證實他的言論(5:27),好像是說:這樣的大道理,你應該知道啊!可惜約伯的親身經驗並非如此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