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哈雅的省會格林多,在當時兼具兩大文化系統,首先是希臘文化,後來是羅馬文化。格林多位於希臘大陸與伯羅波尼鎖島之間的地峽,是連接西部利卡昂港和東部耕格勒港的交通樞紐。此城人口超過五十萬,容納帝國的各種宗教,是超級繁華的大都市。城中的居民來自帝國不同的區域,貧富懸殊,道德淪落。
對保祿而言,格林多城是一個令他煞費苦心的地方,一年半的福傳,好幾封書信,他對這團體既愛又痛。對路加而言,格林多是在猶太人拒絕接受福音後,在整個羅馬帝國的外邦人中間正式開始福傳的一座城市。對今天的基督徒而言,可說是初期教會中一個廣為人知的團體,這個團體的生活方式和活力,透過保祿的兩封書信,依然不斷給我們新的啟發。
在保祿的第二次福傳之旅中,格林多是最重要的一站。保祿在該城的停留日期,是新約年份記載最為精準可靠的,就是從公元50年的十二月到公元52年的六月左右。從歷史上看,路加將保祿在格林多活動的時日,安排在羅馬皇帝克勞狄驅逐猶太人期間,也是加里雍作阿哈雅總督的年代(參閱18:12)。猶太人在羅馬被逐,使一對猶太基督徒夫婦阿桂拉和普黎史拉流徙到格林多。
作為妻子的普黎史拉,日後成為格城日漸發展的家庭教會的精神領袖。這對夫婦的專業是製造帳幕,他們招待保祿住在家裏。因為保祿是同行,他在福傳期間也親手勞動,自食其力。
路加提到這對難民夫婦之後,再簡述幾個事件,並以羅馬總督加里雍的審判為高峰:首先是保祿的助手息拉和弟茂德來到格林多,保祿便在會堂中宣講耶穌基督的喜訊;會堂長克黎斯頗和眾多格林多人的皈依;大多數猶太人的反對;保祿與猶太人的決裂,他矢志向外邦人傳福音;猶太人向羅馬官員控訴保祿,最終加里雍總督拒絕制裁保祿及他的夥伴。
路加在這裏有意顯示,人們宣講耶穌的福音並沒有抵觸羅馬帝國的法律。不過,諷刺的是加里雍實際上是說,如果一個像他一般階級的羅馬官員來解決宗教派別之爭,簡直是有辱自己的身份。如此說來,羅馬帝國根本不感到保祿的宣講有什麼威脅。然而,路加所要傳達的卻是另外一個訊息,那就是保祿在夜間在神視中看見耶穌督促他要不斷宣講,因為「這城裡有許多百姓是屬於我的」(10)。自從保祿開始在格林多宣講耶穌的福音,整個羅馬帝國也將要因此而改觀。
本段敘述的結束是綜合保祿所到的幾個地區,其中以厄弗所最為特出,那是保祿將來福傳的另一個大本營。如今,保祿即將開始他的第三次,也就是最後一次的福傳之旅。隨同他的還有普黎史拉和阿桂拉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