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保祿用「基督身體」的圖像來開解格林多團體的另一個問題,就是成員在團體內妄用神恩、自作主張,以致彼此競爭、嫉妒和仇恨和歧視。然而這些問題不能蓋過團體積極的一面,反而顯出他們是充滿熱誠的基督徒,被聖神充滿,意識到自己的角色,不論大小,都盡一己之力作出貢獻。所以,格林多團體儘管有一切人性的弱點,但對每個時代的信徒都是一個模範。至於我們今天眾多的基督徒團體,其真正的問題是成員被動而且冷漠,那麼,保祿會對我們說什麼呢?
在這一段經文裏,保祿在開始(8-11)和結束(27-28)部分已列出各種神恩,所寫的並不詳細,但足夠顯明神恩的多樣化,也是這個多元團體的特色。成員的神恩幾乎樣樣都有,包括:智慧之恩、分辨之恩、治癒之恩、勸勉之恩、宣講之恩、舌音異語之恩和解釋之恩,即是表達和解釋屬靈經驗的能力,也有人得到領袖之恩,即是宗徒、先知和教師,以及服務之恩等等。這真是一個多元、充滿活力而且熱心投入的團體。
那麼,這團體有什麼問題?就是經常出現的問題:那些職務較卑微的人不被重視,又受人擺佈;出色的領袖最終使團體變成一言堂,沉默的大眾往往是最貧窮和最無影響力的人。因此,保祿想制止團體內的特權分子如此傲慢、濫權和歧視弱者,所以他強調說:各種職務、神恩與活動的同一根源,都是主、祂的聖神和天主。這裏不見天主聖三的神學詞彙,卻已清楚證明保祿對於天主聖三的概念,即是:聖神、主耶穌和天主聖父。
所以,神恩不是天生的品格,也不是人努力所得的結果,也不是個人的功勞和特權,而純粹來自天主聖三的恩寵和賜予。除此以外,天主賜予神恩並不是讓領受者私人使用或享受,而是為了服務整個團體,讓大眾得益。保祿便重提「基督身體」來說明團體的形象以及成員彼此間必須保持的密切關係。
他所說的第一項便是:團體內不存在階級歧視,因為主已經取消了奴隸或自由人、猶太人或希臘人、男人或女人、窮人或富人之間的區分。第二項是整個基督徒團體內的每個人都有責任,共同為天主的統治作出建樹。
希臘文化的倫理思想普遍認為社會是一個「有機體」,其作用卻是為了強化社會階級的觀念,即是鞏固社會上層的優越地位以及對低下階層的統治。保祿對基督徒團體也運用這個形象,卻要達到相反的目的:從團體內拆除任何對弱者剝削、排擠和歧視的權力架構,或使他們變成聆聽和沉默的大眾的霸權主義。然而,在很多個世紀一直忍受着類似情況的「平信徒」,甚至成為「無知的大眾」的同義詞。
最終在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改變了這種局面,強調「教導、聖化和領導教會」不再單單屬於教會聖職人士、主教及司鐸才有的「職務」,而是屬於所有的基督徒,就是從前組成「沉默的大眾」的平信徒,因聖洗而領受的神恩,也能在聖神的恩賜下參與教導、聖化和領導的職責。平信徒與聖職人員和諧合作,就組成了教會這個「共融的奧蹟」。我們可以說,保祿夢想中那個充滿神恩、成員各盡其職的教會,正在逐步實現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