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林多人是保祿的推薦信

保祿在這一段的反思裏與格林多人爭論「推薦信」的問題。看來有些宣講者帶着推薦信來到格林多團體,那些推薦信可能由耶路撒冷或安提約基雅教會的權威人士所寫;其實這為信徒的俗世生活和基督徒生活當中,都是平常的事(參閱宗18:27;羅16:1s;格前4:10)。不過,保祿的敵人也可能憑着這些文件保證他們的合法性,並且遮掩他們無用的閒談。
保祿誇張地質問格林多人要不要他出示推薦信,再用一個大膽而美妙的形象來回答:格林多人自己就是保祿的推薦信。他將舊約的兩個傳統,即是刻在石版上的十誡(參閱出24:12)和刻在人心中的法律(參閱耶31:33;則11:19)互相對比,從而強調基督自己就是這活生生的信的作者,「不是用墨水,而是藉着永生天主的聖神;不是刻在石版上,而是刻在人的心版上」(3),保祿就是記錄員。這封由聖神所寫的書信就是「新約」,保祿強調自己有這新約的職務,不是由於他自己的功勞,而是藉着基督賦予他的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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