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奴隸

我們需要在當時的歷史環境下理解作者的命令。奴隸制在那個時代是一個普遍的事實。在那個時代的基督徒,不論是在政治方面,還是在社會方面,對於奴隸制什麼都做不了。就像今天的教會無論在政治還是社會上,面對現代許多方面的奴隸制,一樣發現自己無能為力;而且現代的種種奴役,絲毫不比過去那個時代輕。那些曾經體驗過「在基督內不分主人和奴隸」(迦3:28)的平等尊嚴的人們,正在由這個福音訊息帶來的啟示而發生改變。可能正因為如此,一些「基督徒奴隸」在服從方面,受到他們主人的質疑。
為了團體的利益,為了避免內部不和諧,也免得與社會產生衝突,作者要求身為奴隸的基督徒尊重主人,不論主人不是基督徒,或者同樣是基督徒主內的兄弟。
至於主人對奴隸的責任,這個話題在保祿書信許多地方出現過(參閱格前7:21-24;弗6:5-9;哥3:22-25)。但是,這仍然是消極方面的動機,更重要的是在積極方面,就是基督徒信仰啟示的真理:以兄弟友愛促進全人類和諧,主導一切關係。
不是譴責,也不是違抗那個時代的秩序,初期基督教會是這樣見證彼此相愛:奴隸要敬愛主人,主人也要愛護奴隸(2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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