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息日應行善

在這一章裏,瑪竇表達了法利塞人對耶穌日益加深的仇恨。爭論的結果,是耶穌使命的多個層面得到澄清,包括:關於安息日(1-21)、祂行奇蹟的能力來源(22-37),以及能證實祂的使命來自天上的一個神蹟(38-45)。
瑪竇如此強調這些爭論,我們也可以讀出其弦外之音,就是當時基督徒團體承受的各種困難。他的福音是寫給一群四面受敵,到處受詭辯虛偽的法律主義所攻擊的子民。
有兩個例子顯示耶穌為了人的尊嚴而反對安息日法律:一個關於飢餓(1-8),另一個關於疾病(9-14)。但法利塞人的心思更看重安息日的規條,毫不關心那些患病或飢餓的人。在安息日的休息,原本是合乎人道主義的制度,可是在許多情況中,卻淪為壓迫人的負擔。面對濫用這種制度的情況,耶穌用來反駁法利塞人的這兩句話:祂比聖殿更大(6),以及祂是安息日的主(8),足以引起軒然大波。
關於安息日法律的規條,有些是宗教體系中某種壓迫人的結構。耶穌自己已經超越了這些,所以祂想幫助人們也擺脫這些難以負荷的規條。不過,反對這些規條,雖然是為了做善事,卻相等於直接挑戰宗教權威。
當時法利塞人為法律主義的詭辯,在我們看來有些幼稚,與現代的生活格格不入。但這種法利塞精神像一種慢性疾病,仍然不斷影響我們的個人和各種宗教機構。
我們基督徒經常將一些舊有的傳統絕對化,其實這些傳統只不過是針對當時的具體問題而產生的。首先要追求天主的國,然後才是其他一切附加的事物。所以說,基督徒的一切敬禮,無論是個人或是公共的,如果脫離了關注窮人和被遺棄者的這種優先選擇,就會淪為一種虛偽且冷酷無情的法利塞式敬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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