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上大多數的宗教,與猶太教一樣,將施捨、祈禱和齋戒,視為宗教行為的三大支柱。但當這些行為一旦被法律化和制度化,就容易淪為一種例行公式,變得膚淺和虛偽。當時,瑪竇所屬的小團體,正是活在猶太教這種信仰氛圍之中,需要重新界定他們作為基督徒的身份。所以瑪竇邀請他們,以耶穌的話淨化一切宗教行為,以福音的精神作為取捨的準則,像耶穌從前對待猶太法律的立場一樣。耶穌確立了一項基本原則:任何仁愛工作的意向要單純地為天主而作,不能為了博人讚賞,或為謀求權勢地位和特權。
耶穌稱呼那些炫耀祈禱的、在街角和市場上高調地施捨的、還有「哭喪着臉,面帶愁容,故意使人看出他們在禁食」(16)的人是:表演的戲子、假善人和說謊者。這種尖銳的批評,判定了法利塞主義的罪罰。但這種古今常存的惡疾,能傳染眾人,往往特別得到宗教人士或「最易受感染的高危人士」的助長,正如當時的法利塞人所推動的一樣。難怪教會在二千多年的歷史裏,最常被批評為只是一個機構,眾首長賣弄風頭、虛有其表,和鼓吹自我崇拜。
6:9-15 我們的天父:每一個宗教都有自己特別的祈禱文,作為獨特身份的標記,銘刻在眾追隨者的集體回憶之中。為基督徒而言,這個特別的祈禱文就是「我們的天父」,或更常稱為「天主經」(基督新教稱「主禱文」)。因為這禱文出自主耶穌,教我們跟祂一起向天主父祈禱。路加清楚地說出,耶穌是因應門徒的要求(路11:1),才教這篇禱文。瑪竇卻沒有說明,只是假設如此(9)。
瑪竇的版本比路加的版本更加精美,原因可能是瑪竇的版本來自他的基督徒團體的禱文。我們在這祈禱文裏求恩、感謝,和得到更新。禱文的結構包括一個稱呼(呼喚天父)和七項祈求:前三項是為了天主的光榮(祂的名字、祂的王國和祂的旨意),隨後四項是為了我們的益處(我們的食糧、我們的罪過得寬恕、我們面對的誘惑以及時時窺伺我們的惡魔)。天主經最大的創新在於稱呼「父」作開始,這便是以後七個祈求的意義所在。
舊約傳統常見稱呼天主為「父」,僅限於象徵觀念。總體而言,天主作為眾子民的父親,人們認為祂的所作所為,像家族中的父親一樣。
然而,在耶穌身上,這種象徵變成了事實:天主就是祂的父親。祂以親密的暱稱「阿爸」來稱呼天父,就如孩童對自己父親的稱呼一樣。但是,這位父親不僅是「祂」的父親,也是「我們」的父親:是每一個人的父親,也是眾人的父親,如同屬於祂的、與祂的首生子互為兄弟姊妹的大家庭。
整部新約就是關於這個救恩奧蹟的啟示(參閱羅5:2;弗2:18;3:12;希10:17-20)。聖史因應當時的父系文化背景,沒有連同稱呼天主為「母親」。但今天我們可以擺脫那些文化框架,意識到天主並沒有人類性別,祂滿全的愛卻包含父性和母性。而且,對某些人而言,稱呼天主為「天上的父母」或許更好表達對天主的孝愛,及天主與人之間的父母子女關係。「天上」一詞是為了避諱天主的名字,瑪竇注意到以色列習慣尊敬天主的聖名,因此不敢直呼「天主」。所以在馬爾谷和路加常見「天主的國」,但在瑪竇則是「天國」。前三個祈求關於天主的名字、王國、旨意,其實只是一個祈求,就是熱切期盼天主的愛彰顯於全世界。名號、王國和法律(即按照天主旨意生活的法則)乃是舊約的三大支柱,現在禱文中正確地表達我們和天主之間一種全新的關係。
在聖經傳統中,「名字」等同那人的身份 (9)。所以,呼號天主的名字就等於祈求祂親臨於我們當中,這是一種出自信德的祈求。
祈求祂的國來臨(10),表達了信德的另一面:渴望祂在地上統治和行使能力(就是天國,即耶穌宣講的中心主題),能夠改變今日的現實,直到最終圓滿地轉變。
祈求祂的旨意承行在人間,如同在天上(10),這不是一種宿命論或消極的希望,而是祈禱者的信德和望德的果實,自願地承諾與天主合作,好讓天主的王權在此時此地實現。
隨後的四個祈求,顯示了只有在我們彼此的關係得到更新後,我們和天主之間的關係才有可能更新。那麼,這四個祈求是為了整個團體而發,指出團體的四個需求:祈禱者向慈愛的天主要求力量,繼續生命之旅,力量的來源首先是每日的食糧。藉着祈求「今天賜給我們每日的食糧」,瑪竇引出多重意義,即地上各種食物、窮人和飢餓者急需的食物、和最重要的還是天主的王權,透過聖體神糧滋養我們。這些意義不會互相排斥,反而有助於呈現人類的各種需求。
最後,祈禱者由於自己罪人的身份,便祈求天主寬恕我們的種種過犯。「寬恕我們的罪債」,但條件是我們承諾要寬恕所有得罪我們的人。繼而祈求在考驗時刻的扶助,以及面對邪惡時的保護。寬恕是基督徒祈禱的一個核心主題。那邪惡者(常用的天主經這一句是「救我們免於凶惡」),可以指凶險邪惡的實際境遇,或指那一切邪惡之源的魔鬼,都明顯地存在於人類歷史的每個時刻。基督徒應該鍛鍊精明的辨別能力,和我們信仰中的先知幅度,好能在歷史的每個關鍵時刻中,敢於阻止邪惡的勢力,揭發魔鬼的詭計,並直斥其非。如此結束了基督徒的祈禱,此禱文是整部福音的一個簡潔綜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