給肋未人的城

肋未支派沒有自己的產業,他們代替各家長子來服侍上主的會幕(3:40-51),各家族就應當從產業中分一些給他們。他們有侍奉的職責,並不排除他們需要為自己和家人取得自己的空間。蘇21章記載了這些肋未城如何安排在各支派的產業上,那些城容納肋未人與當地人一起居住,但肋未人可以選擇住在其他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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