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-18節闡述了亞巴辣罕聽命獻子。敘述重點不是那命令,而是亞巴辣罕的服從精神。故事情節的高峰,是天主命令亞巴辣罕不可對孩子下手(12)。亞巴辣罕意識到自己面對的天主珍惜每個生命;天主不願意也不要求人祭。
這段字面意思的天主形像,相反了聖經中天主的真實形象。聖經中的天主關注生命,也要求祂的跟隨者尊重生命。所以,這段內容可以理解為亞巴辣罕在宗教意識上的成長。他逐漸認識他所信仰的天主,與當時其他民族的神明截然不同。聖經的確記載說,天主要求亞巴辣罕:帶上心愛的獨生子依撒格到指定地點獻作全燔祭(2)。值得注意的是,族群的宗教意識有其發展過程,並非每步演變都是正面的,例如:信徒為取悅神明,會把自己受時代文化所得的某些信念,或儀式和祭獻,當作神明的旨意和指示。亞巴辣罕身為族群的宗教意識,他生活在允許人祭的宗教環境中,他也會受誘惑以同樣方式認識天主。以色列人就曾多次受這些誘惑並跌倒(參閱列下3:27;16:3;17:17)。
傳統上,一般把這段解釋為亞巴辣罕受天主的試探。我們也不加思辨地接受,從而間接地認同天主是如此不公正、欺騙人,又玩弄信徒的信仰與情感的騙子。但這種對天主的理解實在粗疏,缺乏多方面的思考。這段經文及其相關注釋(參閱希11:17-19),使我們天真地以為天主常常試探我們。不是這樣的!若如此錯誤地理解天主,對我們的信德無益,因為那沒有顯出天主的真正形象,不符合慈愛、憐憫和正義的天主。
的確,這一段和類似的其他段落,都使天主的形象有某種模糊性,但這並不是說天主是模棱兩可的存在。這反而指出了人類的意識有許多矛盾又模糊,在聖經的某些記載中映照出來,就是人類在矛盾與模糊中所見的天主形象。其實,試探不是來自天主,卻是人類在試探天主。這就是亞巴辣罕的情形,也常常是我們的情形。正如前文說的,亞巴辣罕生活在允許人祭的宗教環境中,他們相信若把親生兒子祭獻給天主,會得到無數子孫和領土。其實,天主並不看重祭獻,祂是重視生命和對生命的熱誠。
我們可以說,天主要求亞巴辣罕反對任何威脅生命的事,並更積極地承諾要維護生命。這是聖經中天主的真實形象:祂創造生命,維護生命,並反對一切威脅生命的事。即使用動物獻祭,也不能取悅天主。米該亞先知曾得到相關的啟示,只是常被忽視(米6:6-8)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