祝聖儀式

本章1-37節是是頒授司祭聖職的禮儀(參閱肋8),亞郎家族的司祭職分是永久的(9)。這禮儀持續七天之久(35-37),程序如下:預備禮品(1-3);取潔和穿上禮服(4-9);獻牛作贖罪祭(10-14);獻羊作全燔祭(15-18);獻第二隻羊,羊血為祝聖司祭的耳、手指腳趾和禮服,祭牲作馨香火祭(19-25);司祭取用祭肉的規定,禮服的承傳,司祭吃祭肉的規定(26-33);連續七天獻一頭牛作贖罪祭,為祭壇贖罪(35-37)。
第38-46節是司祭的職務,他們要主持日常的祭獻。持續不斷的祭獻,表示上主總是在百姓當中,與他們相會(42-43)。最後強調一切器具和禮服、裝飾和禮儀,都是領以色列人出離埃及的天主所定立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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