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好十個痲瘋病人

路加在這裏提出信徒應如何看舊人理解法律的一套方式,並接受耶穌所宣講和建立的新國度。顯然,十個中只有一個的比例,是一種誇張的說法,卻反映出信徒因錯誤地理解法律,及對天主有錯誤概念而作出的反應。這十個痳瘋病人都得到同樣的恩賜,卻只有一個最料想不到的人回來感謝天主這份自由、慷慨和仁慈的恩賜。他是一個撒瑪黎雅人,其他九個代表了大部份以色列選民,卻未能感受到天主在這行動中與他們是那麼接近,因此,他們沒有作出讚揚和感謝的回應。對於他們來說,天主已被縮小,只是一個單單要求人履行全部法律的神。
十個之中的一個撒瑪黎雅人,更顯示了天主仁慈的普世幅度,實現了耶穌使命的宣言(4:27)。患痲瘋病的人祈求耶穌「憐憫」的意義是什麼?「憐憫」直譯的意思也是:仁慈或慈悲。他們渴望治好身體的病,更需要靈性上的痊癒,但知道自己無能為力。他們懷着信德向耶穌祈求憐憫,是相信祂能治好他們的不治之症,解除他們的痛苦。對所有憑信德祈求的人,耶穌都會憐憫,仁慈地對待他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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