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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段也是「創世敘述」,與第1章有所差異。讀者可留意:這段的創世過程沒有嚴謹的次序,不數算晝夜與日子。天主也沒有單純用命令來使萬物出現,卻是祂親手創造了萬物,用泥土塑造生靈,使萬物服侍祂的傑作「亞當」,那就是人。天主又使亞當熟睡,從其肋膀造了「女人」,在萬物中只有她成為亞當的伴侶。
這段記載的文學手法,以及對天主形象的描述,都與第1章的創造敘述截然不同。學者指出這是一段非常古老的故事,以色列人在數世紀前就已熟悉,可能源於阿卡德人(Akkadian)的文化。以色列人取來融入自己的觀念中,藉此解釋男女的起源,並說明世上罪惡的根源。
其實,以色列人早已經歷痛苦和暴力,曾多次被強大的外族打擊和吞併;但他們也曾打擊和吞併鄰近的弱小民族。公元前6世紀,以色列人在亡國充軍的複雜形勢下,迫使他們反思暴力的惡性循環和意義。以色列的智者們開始用他們熟悉的創世敘述,證明惡的來源不是天主,而在人類自己的內心。
根據這創世敘述,人類是由地上的土所形成(7),與其餘動物一樣(19)。「土」在希伯來文讀音是Adamah(阿當瑪),所以人被稱為Adam「亞當」。人類行為有時類似動物的行為,因為是受造於同一物質。因此,曾飽受暴力、壓迫、殘殺甚至兄弟相殘的以色列人清楚明白,人有時表現出來的本能和野蠻行為,清楚表明他們與動物都來自土。
在人類和動物的受造敘述中,有至少三個共同之處:一、天主用地上的土造成了人類和動物(2:7, 19)。二、天主給人類「生命的氣息」,動物也是有生命的氣息才能存活(2:7;7:15, 22;詠104:29-30)。三、人類被稱為「生物」,動物也是(1:21;2:19;9:10)。
難道這表示人類等同動物嗎?聖經說並非如此,也解釋了原因,就是天主給人類一樣東西是動物所沒有的,那就是天主的肖像和模樣(1:26)。當天主用土造了人,又往人的鼻孔吹氣的一刻,就把天主的肖像置於人內(2:7)。
因此,人之為人,不僅在於人的身體,更在於天主的「氣息」或稱天主的神,住在其中並賦予人性。換句話說,當某人彰顯出寓居其內的天主之神時,才顯出其人性(參閱羅8:1-17)。
當我們明白這段敘述的文學精粹時,就可汲取其中的豐盛,滋養我們的信德與個人成長。只要看看當今的社會關係、國際秩序,便意識到這段敘述,仍有極大的現實意義。人的本性傾向,是把阻礙自己的任何人除掉。這種傾向導致個人的失敗、充斥當今世界的暴力和不義現象。如今這段經文,邀請我們意識到自己的「泥土本性」或「物質性」,也提醒我們有天主聖神臨於各人內,等待各人,並給予機會發揮真正的人性。基於此信念,人類才能擁有一同創造新社會的理想。
以色列的思想家及智者,就這樣初步解釋現實存在的惡、暴力和不義。這些問題,為古代以色列人直到現代的我們,每天都要面對。他們首先開始自我反省,並在第2章建立了論據的基礎,指明邪惡源自人本身,因為人容許自己受「物質性」所支配。對這個論點,有後續第3至4章的故事作具體說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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