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後審判

這篇道理的目的,不是描述末日的事件,而是反覆地勸導人必須準備好自己,才會受得起最後的考驗。其核心訊息,是強調這位人子耶穌的君王身份,但祂同時臨於最卑微貧困的人身上。那些被接到天國裏的人,就是以慈悲之愛對待近人的人。
這段福音是講愛主愛人的基本誡命(22:37-40),舊約也曾提到這幾種愛近人的方式(依58:7;約22:6-7)。耶穌的教導特別反對做生意買賣的心態:行事的動機只為得到天主的賞報,或以為這樣可以使天主沒有其他的選擇,只能賞報他們。所以,他們即使完成了這些工作,也不是為了天主而做,卻是反對天主的,等於綁住天主的手,強迫祂賞報這些信徒。這樣完全扭曲了真正的宗教信仰。
無論哪種善行和愛心服務,最後的判決取決於背後的「動機」。出於真愛的慈善工作,不會受到任何限制,也不會為這工作的價值附加任何條件。
耶穌這些話也是針對所有的人。在耶穌的門徒所組成的、有形可見的團體教會之外,天主的國也有可能實現。地上的教會不能等同於天國。教會是服侍天國的謙卑僕人,而天國可以超越教會可見的範圍。這也是我們所說的「匿名的基督徒」,這個概念使我們明白,許多人還沒有聽過耶穌的事,但他們順應天命,愛護鄰人,生活與天國的價值觀一致。因此,也決定了他們的命運(45-46)。這位審判普世的主,隱藏於所有的窮人當中、在所有痛苦面容的背後,這一隱藏的事實,在最後的時刻必公開在眾人面前。
另外,耶穌這些教訓,也是針對那些輕易許下承諾、而不投身於使命的基督徒,要喚醒他們從昏睡中起來。在耶穌第二次來臨之前,每一個人的命運取決於自己對待有急需者的態度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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