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對「假教義」,每一個基督徒領袖都應該在團體內做一個「天主的人」,如同舊約裏的偉大領袖和先知,例如:梅瑟、撒慕爾、厄里亞和厄里叟等等。作者以保祿的名義請弟茂德「在信德的比賽上,高尚地競爭」(12;格前9:25-26;弟後4:7)。
事實上,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是天主的人,以無可指摘的生活見證他們公開接受的洗禮。而團體的領袖,同樣身為基督徒,並接受了在團體服務的牧者一職,也公開地接受了他的使命,宣誓了服務的意向,面對自己的一切責任,毫無疑問更應該做一個實實在在的天主的人。最後,作者莊嚴地向弟茂德託付牧靈使命。作為一個天主的人,需要具備一些特殊品質,除了前文4:12提過的,這裏又加上舊約裏特別強調的要求:「正義、虔敬」(11)。但是,作為團體的負責人,他主要的責任是監督和保證傳承下來的健全教義不受損傷:「要持守這教訓,不帶瑕疵,無可指摘」(13-14)。作者鄭重地重複強調,由保祿所宣講並為之犧牲生命的健全而堅實的教義,不是抽象的真理,而是對耶穌基督的紀念。基督徒不是相信一套學說,而是相信一個人,就是納匝肋的耶穌。耶穌今天仍然生活在基督徒團體中,召集祂的信徒,並藉着負責人照顧他們,直到時間的結束:「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的一天」(14)。勸告最後以「阿們」隆重作結(16)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