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納婚宴

第一部份《神蹟之書》
第2–12章屬於福音的第一部份,請參閱引言內的福音結構。 這段敘述不只是記載一個典型的婚禮,還發生許多奇怪的現象,是婚禮中不應該發生的,包括:敘述裏從未提到新郎和新娘;耶穌起初拒絕行奇蹟,但後來還是行了;為了少數還未喝夠的賓客,竟然使用大量的取潔水變成美酒;其中聚集了大量神學名詞:時刻、神蹟、光榮、相信。這當然是若望風格的一個真正的標記和神蹟,重點是描述兩個主要的人物:耶穌和祂的母親瑪利亞怎樣介入處理這次事件。
即使耶穌是核心人物,但瑪利亞不是臨時補上的,她確實擔當一個很重要的角色。瑪利亞是順從天主聖言和充滿信德的典範,表面看來,她被兒子拒絕了,但她仍吩咐僕人照耶穌的話去做。這樣,她邀請門徒採取同樣的態度,向耶穌基督表示絕對的服從,隨時準備承行耶穌的吩咐;這反映了天主的真子民對盟約的態度。她的話回響着那些忠信子民的承諾:「凡上主所吩咐的,我們全要作」(出19:8)。
耶穌是這故事的核心人物。「酒」便是耶穌帶來的新啟示,遠遠超越猶太教石缸裏的取潔水(影射那寫在石版上的法律)。但耶穌不是帶來一套教義制度,而是揭示祂的奧秘。因為先知是以婚姻的畫面,宣佈基督盟約實現時的情況(歐2:16-25;耶2:1-2;3:1-6;則16;依54:4-8),如同《雅歌》一樣,所以耶穌選擇在婚宴裏行這神蹟。
耶穌在第四部福音的第一個行動(11),是預示喜樂的基督婚宴:新郎是耶穌,新娘便是這個以信德與祂結合的小團體。門徒的「看見」是一個特別的希臘文動詞,常常在這部福音裏出現,其含意不僅是肉眼所見,更包括看透和認識所見事情的真相。因此,門徒是在「默觀」耶穌的光榮,知道祂顯現自己就是基督——新郎(洗者若翰也有此暗示,參閱3:29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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