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他法規

這段落的各法規,可歸納為以下五類:
一、宗教法規:禁止以色列人設立異族常見的廟妓制度(23:17-18);廟妓一般和生育風俗有關(參閱肋19:29;列上14:24;15:12;22:46;列下23:7)。還有許願法(23:21-23;參閱戶30:1-16),禁止犯罪者家人代受懲罰(24:16;參閱則18:1-20),以及潔淨法(24:8-9;參閱肋13:1-14, 54)。
二、經濟法規:特別關注弱小、孤兒、寡婦以及外方人,例如:禁止收取利息(23:20;參閱15:7-11;出22:25;肋25:36-37);容許鄰人吃食田產(23:24-25);借貸和典當法(23:19-20;24:6, 10-13, 17);每日發工資(24:14-15),田產收割時剩下一點給窮人(24:19-22;參閱肋19:9-10),使用公正的升斗(25:13-16;參閱肋19:35-36;亞8:5;米6:10-11)。
三、家庭法規:論婚姻制度和家庭倫理,包括:離婚(24:1-4)、新婚男子可豁免出征(24:5)、代兄立嗣(25:5-10;參閱創38:8)。
四、對特定罪行的刑罰:拐賣人口(24:7)、刑事訴訟(25:1-3, 11-12)。
五、政治法規:與阿瑪肋克人的關係(25:17-19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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