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個兒子的比喻

耶穌在比喻的開始提出一個問題(28)。按照當時的風俗,大家會認為那個答應「我去」的兒子比較好,因為他積極地回應了父親。而另外那個兒子說「我不去」,表示他沒有尊重父親的名譽;他的不服從,已表明了他對父親不夠尊重。
但是,耶穌隨即改變了問題:「哪一個遵行了父親的意願呢?」(31)一個人的外表並不重要,關鍵在人的內心。真正光榮天主的人,不是只遵守外在禮節和儀式,而是要按照祂的旨意行事。憑「正統信仰」的行為,不能滿全愛情,但要靠實踐承諾。在耶穌的時代,那些法律主義者慣常用所謂「正統信仰」來支撐宗教架構,因此形成了看重外表的習慣。耶穌深深懂得,在那位透視人心的天主面前,真正的兒子是用行動實踐正義的人。這個比喻清楚地表達了,人與天主之間的真正關係,是建立在實踐承諾的基礎之上。那種表面的服從,只是言語上的表現,不能造就真正的關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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