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-4節:第3節一開始便是形容詞「親愛的」,意思也是「可愛的」。這已是第三次出現「愛」這個字,證明「愛」是本書信及其神學的中心思想。作者以「愛」為基礎,繼續說明其寫作動機是要扞衛信仰,並反抗任何在團體內部破壞和諧的勢力(3-4)。不僅是團體的領袖們,凡接受了信仰並稱為聖者的基督徒(3)都要參與這場戰鬥。
作者稱仇敵為:混進來的人、被判定受罰的人、不敬畏天主的人和否認惟一主宰的人。這些人必定罪有應得,被天主懲罰,一如作者詳述救恩史中男男女女的故事:他們選擇了像法郎那樣站在惡勢力的一邊,即使天主很想解救他們脫離這種奴役,他們卻拒絕與天主合作(5)。書信強調天主拯救以色列脫離埃及重獲自由的事實,這是很重要的,因為這是以色列人信仰的基礎(出12:51)。
5-8節:猶達提到舊約中三類人物受懲罰的故事。第一類是以色列在曠野流浪期間不信的人,他們沒有克服各種惡行,例如:抱怨(出16:2-3)、 貪婪(出16:20)及崇拜偶像(出32)等等。第二類是「墮落」的天使,他們在天庭製造混亂,拒絕服從天主(創6:1-6)。第三類是淫亂不倫的人,引致索多瑪和哈摩辣兩座城的毀滅(創19:1-25)。稱敵人為「說夢話的人」(8)是指責他們如同假先知(申13:2-4;耶23:27,32;27:9)。
8-13節:作者以漫畫手法描述敵人,語調苛刻。他引用舊約和次經,以支持他的論題。他列出敵人一連串的罪狀:污穢肉身、蔑視天主的權威、侮辱神明(8)、不謙卑(9;參閱次經《梅瑟升天》和匝3:2)、自稱有超凡智慧但生活卻放蕩敗壞(8,10;這是典型的靈知派特徵)、加音的嫉妒和暴力、巴郎的貪婪、科辣黑的無理造反(11)、玷污團體禮儀並導致分裂(12)。總共三次提到他們「敗壞而縱慾的生活」(8,10,16),這應該是他們最嚴重而明顯的罪惡。
為了顯出與善對抗者的下場是不結果實、無所作為和生活晦暗,猶達用這四種大自然的比喻來譴責敵人,稱他們為:無雨的浮雲、不結果實的樹雖生猶死、無恥的波浪,和終必陷於黑暗的脫軌行星(12-13)。
14-16節:猶達提到一位正義並忠於天主的聖祖哈諾客(創5:18-24),藉此引入審判罪人的主題。再次說明那些人的各項罪名:抱怨命運、縱情恣慾、褻瀆天主並自私自利(16)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