撒乌耳是神恩式的领袖;达味始建政府,划分机构,设定职位;撒罗满继续使之完善,不过他可能因埃及公主作王后而参考了埃及的治理模式(3:1)。本章罗列了中央政府的内阁官员(1-6),以及十二省区的治理官员((8-13))。君王似乎对某几个家族的成员非常信任。
以色列向来是十二支派所组成的联邦,但其组织并不紧密,他们的领土按家族分区。撒罗满沿用这种地区划分,尊重各支派在地区上的行政权,同时扩张领土,将不少客纳罕人的城镇并入了以色列版图。那十二位省长除了应付自己辖区的经济外,也要支付首都与王室某个月的全部开销,类似向君王缴税。撒罗满执政初期,百姓富裕无忧,享受天主的降福(20)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