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然本章在开始使用了条件句(1-3),事实上是指已经发生的事情:南国的沦陷,圣殿和耶路撒冷的毁灭,充军至巴比伦(公元前587年),而且整章都在回应由于犹大的沦丧而引起的疑问和困惑。申命纪典引述耶肋米亚和厄则克耳的教导,鼓励人民接受现实的处境,并把磨难看成因离弃天主应得的惩罚。
然而更重要的是重建对天主的信赖和希望。天主即便惩罚他们,但仍乐意宽恕他们,使他们洗心革面(6),并把他们领回到祂曾向他们祖先应许的土地上(20)。他们唯一应做的是悔改,听从上主,信赖祂的仁慈和大能,怀着希望相信祂会再次把他们从毁灭中拯救出来,并使他们的事业繁荣(9);而且天主还会惩罚带给以色列耻辱的人(7)。以色列人没有借口不去履行天主的法律,或选择死亡而非生命,选择邪恶而非善良(15),选择诅咒而非祝福(19),因为天主的法律完美地包含一切。祂的诫命是人人都能遵行的(11-16)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