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平祭

和平祭与全燔祭的不同,首先在于和平祭祭品不会被全部焚烧。在祭坛上焚烧部分祭品,其余的由献祭者与家人、朋友在聚会上共享(7:15,19:6-8)。祭品可以是大牲畜或者小牲畜(1-6),而小牲畜又分为绵羊和山羊(7-16)。以上各种情况都遵照同样的仪式:祭献者在祭献前将手放在祭品上,将血洒在祭坛四周;如果是全燔祭,要由司祭来执行礼仪。
对于将手放在祭品上这个细节,有许多不同的解释,有人认为是为了将献祭品者的罪过转嫁到动物身上,以便为自己求得天主的宽恕。本来要奉献的是人,是献祭者,而天主允许用动物代替人作祭品,以赎人的罪。但是对于感恩祭,这种解释就行不通了。唯一可以肯定这种解释的,是在赎罪节上,司祭将手放在公山羊身上,让它带走人民的罪过。公山羊在背负了人民的罪过后成为不洁的,这时它没有资格作为献给天主的祭品,而是被赶到旷野中,被丢弃在悬崖上。
这种祭献仪式采纳了近东地区民族的文化中共享祭品的习惯。献祭者可以是为了下面两种目的之一:一、为某种原因献上感恩祭以感谢天主——咏第107篇列出了四种感恩的理由,当然可以有更多的理由;二、为了向天主求得某种恩惠,献上还愿祭。
显然,以色列人相当明白,献祭后的用餐不是与天主同吃,而是祭献团体成员在天主的临在中同吃。首先,献祭的食物是神圣的,因为天主允许献祭者分享本来应完全属于祂的祭品。为此,分享祭餐者必须来到现场,参与祭献。祭坛本身也是神圣的,借着每次将血洒在其四周,及被圣洁的人——唯独向天主献祭的司祭们——接触,都一再重申它是神圣的。事实上,我们对咏第50篇作反省后发现,天主并不需要人向祂奉献任何祭物,祂不同于以色列临近的民族对于自己神祇的认识——他们的神祇有着与人类同样的需求和感觉,如感到饥饿、口渴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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