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起民长

本段开头重提若苏厄已离世,与上文并没有时间上的连接,故我们可将其视为全书的另一篇导言(2:6-9;参阅苏24:28-31)。作者借此论述新一代以色列人不认识上主,跟随当地人信仰巴耳诸神,其崇拜行为很可能包括行淫(2:10-13、17)。“巴耳”的基本意思是“主、家主”,指当地的至高神明(参阅申4:3)。在以农业为主的客纳罕地,巴耳是风雨神,也掌管田产;阿市托勒特女神是巴耳的女伴,掌管恋爱与战争,及妇人的生育能力。新一代以色列人,若家族中缺乏有关信仰上主的教导,再加上为与当地人融洽相处,极易把先祖所崇拜的上主等同于巴耳(参阅8:33,9:46)。
作者介绍以色列民“行邪恶、受外族压迫、呼求救援、民长拯救”的循环模式(2:12-19)。其实这也是每个时代的人类与天主的关系模式。人经常草率地拒绝生命之主,而当结果不合己意时又抱怨天主,甚至远离天主,到某个时刻又重新投靠祂。另一方面,作者指出,压迫与磨难是天主加给人民的考验,为让人民从中吸取教训,学得智慧,听从上主(2:20-23)。而天主不会永远愤怒(咏30:6),只要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愿意改过迁善,天主就会转愤怒为怜悯与扶助。
为以色列子民来说,除了战争策略是其学习的重要课题外,与异族通婚也是他们必须避免的(3:1-6)。全书或明言或暗示,都表达出婚姻与家庭牵连着土地、子女、宗族及宗教信仰等诸多方面,如:加肋布选择女婿的典范故事(1:12-15及注释)。

Scroll to 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