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篇为合并圣咏(2-7、8-15),虽然两部分的风格和所描绘的意境不同,主题却一样:天主在人类的理智中自我启示。人类从大自然的奇妙,尤其是太阳的热力和日夜循环的规律中,察觉到天主的启示(2-7);以色列民透过梅瑟法律得知天主的启示(8-15)。高天、穹苍,日夜交替,都在揭示天主是宇宙的创造者、主宰,是奇妙尊贵的天主。大自然的元素虽不发一言,但它们的存在和在宇宙中的位置,已表达了造物主的美善。此外,天主赐下的法律,也如同另一启示模式。遵守法律是人响应天主的召叫而加入盟约的具体表现,人在法律中也能睹见立法者的容貌。形容天主法律的一连串赞颂词(8-11),使人渴望得到法律带来的祝福。遵行法律的,必要获得生命。领受启示好比得到生命,正如这两个象征所启示的图像:太阳照耀大地,使大地产生各种生物;法律光照人生,使人领受从盟约而来的福乐。教会在圣诞期的礼仪中诵念这篇圣咏,将第6节当作道成肉身的预告。前一个盟约的法律,如今成为活生生的圣言,即耶稣基督,祂使法律达到圆满(玛5:17)。祂完美地践行最大的诫命:爱天主(承行主旨)爱近人(医治、慈爱、公义),以祂的言语和行动,使法律成为活的生命道路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