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

於是上主實踐了祂曾對我們、對我們那些管治以色列的判官、對我們的君王、對我們的官長,以及對以色列和猶大百姓所說的話。

2

在普天之下從未發生過像祂在耶路撒冷所做的事,正如梅瑟法律所記載,

3

就是我們中有人吃掉自己兒子的肉,有人吃掉自己女兒的肉。

4

上主使他們屈服在我們周圍列國之下,在上主驅散他們到周圍的民族當中,遭受凌辱和恐怖。

5

他們變得卑賤,不再高高在上,因為我們得罪了上主我們的天主,不聽從祂的聲音。

6

正義屬於上主我們的天主,但在今日,公開的羞辱是屬於我們的。

7

上主曾警告我們的那一切災禍,已來到我們身上,

8

但我們沒有在上主面前懇求,好使每個人轉離自己邪心的惡謀。

9

因此,上主監視着那些災禍,上主又把災禍降到我們身上;的確,上主在祂吩咐我們的一切工作上總是正義的。

10

可是我們沒有聽從祂的聲音,沒有跟隨上主設置在我們面前的法令。

11

第二段:祈求釋放

如今,上主,以色列的天主啊!祢曾領祢的子民出離埃及地,以強力的手、神蹟、奇事、大能,和高舉的臂膀,祢為自己得到盛名,直到今日。

12

上主,我們的天主啊!我們犯了罪,我們不虔敬,我們做壞事,違反了祢的一切誡命。

13

願祢的怒氣離開我們,因為在祢驅散我們所到的異民當中,我們只剩下少數。

14

上主啊!請聽我們哀求的祈禱吧!為祢自己的緣故拯救我們,賜我們在那俘虜我們的人眼中蒙恩,

15

好讓全地知道祢是上主,我們的天主,因為以色列和他的後裔都歸屬祢的名。

16

上主啊!請從祢神聖的居所往下看,並想起我們。上主啊!請祢側耳聆聽。

17

請張開祢的眼睛看看:陰府中的死人不會把光榮和正義歸給上主,因他們內的氣息已被奪去;

18

可是那深深哀悼*的人、腳步踉蹌且衰弱的人,眼睛迷茫又飢餓的人,才會把光榮和正義歸給祢,上主啊!

19

第三段:盼望復興

上主,我們的天主啊!我們把渴求憐憫的懇禱呈上到祢面前,不是憑我們祖先或我們君王的功勞;

20

因祢曾把祢的氣憤和義怒降在我們身上,正如祢藉祢的僕人先知們宣告說過:

21

『上主這樣說:你們要垂下肩膀,服侍巴比倫王,你們就會留在我賜給你們祖先的地上。

22

但你們若不聽從上主的聲音並服侍巴比倫王,

23

我必使猶大的城鎮和耶路撒冷的街道失去歡樂和喜慶的聲音、新郎和新娘的聲音,並且全地要變得荒涼,無人居住。』

24

但我們沒有聽從祢的聲音,沒有服侍巴比倫王,於是祢實踐了祢藉祢的僕人先知們所說的話,就是:我們君王和我們祖先的骨骸必要被人從墳墓*中掘出來。

25

的確,他們被棄屍野外,受日間暴曬和夜間霜凍;他們都在極度痛苦中死於飢餓、刀劍和瘟疫。

26

祢也使那屬祢名下的居所變成今日的模樣,就是因為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的邪惡。

27

上主,我們的天主啊!祢如此對待我們,是按照祢全然的公道和祢偉大的仁慈。

28

祢對待我們正如祢曾宣告的,那時祢命令祢僕人梅瑟在以色列子民面前寫下祢的法律,說:

29

『你們若不聽從我的聲音,這龐大蜂湧的民眾肯定在我驅散他們所到的異族中變得微小。

30

我已知道他們不會聽從我,因為他們是一個硬頸的民族。但在他們充軍的地方,他們必回心轉意*,

31

承認我上主,是他們的天主;我也要賜給他們一顆接納的心和聆聽的雙耳。

32

在他們充軍之地,他們將讚美我,並紀念我的名;

33

他們也必轉身離開他們的硬頸和他們的惡行,因他們將記得他們祖先在上主面前犯罪的歧途。

34

我要領他們回到我起誓賜給他們祖先亞巴辣罕、依撒格和雅各伯的地區去,他們要治理那地。我要使他們增多,他們不會再減少。

35

我要與他們訂立一個永久的盟約:我要作他們的天主,他們要作我的子民,我決不再把我的子民以色列逐出我賜給他們的那片土地。』

註釋

1:15 - 3:8

充軍者的懺悔禱文

這篇懺悔禱文可以分為四段:1:15–2:10主要講述以色列人承認罪過;2:11-18重點是祈求解放;2:19-35和3:1-8是要求天主實踐祂的諾言。舊約中的其他懺悔禱文,可參閱厄9;乃9;達9。

1:15 - 2:10

第一段:認罪

懺悔禮的開端,總是承認罪過。但認罪的可能性和有效性,是建基於「天主是正義的」(1:15-18;
2:6-10)。天主的忠實、正義和美善,揭發了以色列人從離開埃及時已顯出叛逆和不忠(1:19;
耶7:25-26;申9:7)。因此,這種認罪,是發自懺悔者靈魂的最深處。在上天的偉大與正義面前,他們無從掩飾。這也是信徒面對上主時的赤誠和坦白,有如人在樂園被造時的初心(創3:10)。上主所看重的,不是人為了隱藏羞愧所作的假裝和掩飾,上主反而欣賞人承認自己的軟弱和缺失。如此,天主慈愛與正義的計劃,才會無礙地實現在我們身上。
「聽」這個字貫穿1:15–3:8的懺悔禱文,總共出現了十多次。在這段認罪的部分,強調子民充軍是因為「沒有聽」天主的聲音和祂派來的先知(1:18,19,21;2:5,10)。在天主與子民的關係中,彼此「聆聽」是多麼重要(申6:4)!因為他們不聽從天主,後果便是再聽不到百姓平安歡樂的聲音(2:22-24,29-30)。當子民祈禱時,也渴望天主「聽到」並回應(2:14,16;3:2-4),但首要條件是他們「聽從」天主(3:9)。這種「聽」連接相應的「行為」,在我們要加深與天主的關係時,「聽」「從」天主的話,是不可缺乏的基礎。

2:11 - 2:18

第二段:祈求釋放

懺悔者深信,誠心懺悔自己對天主的叛逆,定能得到天主再次回到子民中間。禱文再次提到從前出埃及的解放(2:11;參閱申4:34;6:21-22),出埃及的經驗,使子民再次相信和盼望天主的拯救。我們對天主最大的信心,是在於祂不惜一切,要使我們自由。因為我們只有在自由的情況下,才能真正去愛、服從和侍奉天主。在我們與天主的關係中,「自由」不是終點。為能認識天主,自由是必須的起點。
第17-18節似是用利害關係來勸說天主不要讓祂的崇拜者死光(參閱詠6:5;88:10;岳2:17;依38:18-20),這種說法也反映出亡國的猶太人不僅失去了聖殿和土地,流落異鄉而失去了遵守梅瑟法律的客觀環境,戰後和充軍的子民人口不多且在減少,他們在社會上處於弱勢,更常受到各種欺壓和傷害。

2:19 - 2:35

第三段:盼望復興

子民對復興的盼望,只能依靠天主的仁慈。他們不是憑藉功勞向天主作出懇求,卻是謙卑地承諾不再硬頸並願意順從,以此條件來懇求天主。他們硬頸的表現,在於拒絕耶肋米亞先知的勸告(21-26;
參閱耶7:34;27:9-12。關於君王和祖先的骨骸,參閱耶22:19;36:30)。此外,他們對天主的許諾有全然的信心。經文引述兩段從前的預言,對照子民當下受懲的情況,是要強調天主所說的已經實現(20-26)。因此祂有關子民未來的諾言也必會實現(28-35;參閱申30:1-10),就是把所有失散的子民聚集起來,重新建立盟約,再次回到應許之地(35;耶31:31-34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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