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

耶肋米亞的信

以下是耶肋米亞的書信副本,他寄這信給那些被巴比倫王帶到巴比倫去作俘虜的人,將天主命令他的事告訴他們。

由於你們在天主面前所犯的罪,你們要被巴比倫人的君王拿步高帶到巴比倫去作俘虜。

2

所以你們到了巴比倫,要留在那裏多年,甚至一段長時間,直到第七代。此後,我要領你們從那裏平安地出來。

3

如今你們在巴比倫看見許多由銀製、金製和木製的神像,被人抬在肩上,使列國畏懼。

4

因此你們要謹慎,免得你們像外邦人那樣,被他們的神像嚇倒了。

5

當你們看見群眾在神像前後敬拜時,你們要在心中說:「主啊!只有祢應受朝拜。」

6

因為我的天使與你們同在,他必看顧你們的性命。

7

神像的舌頭由工匠弄得光滑,包金包銀,但那些神像都是假的,不能說話。

8

人又拿金子來,像對待愛妝飾的少女那樣,為自己神像的頭打造金冠。

9

有時司祭也從他們的神像身上偷取金銀,給自己使用,甚至拿一些送給妓院的娼妓。

10

人們給這些銀製、金製和木製的神像穿上衣服,像人一樣。

11

神像雖然披上紫袍,卻免不了生鏽和蟲蝕,

12

仍需要人擦淨神像臉上厚厚堆積的廟內灰塵。

13

每個神像都有權杖,像作地區判官那樣,卻不能消滅那得罪自己的人;

14

每個的右手都拿短劍或斧頭,卻不能在戰爭或遇到強盜時拯救自己。由此可知神像不是神。所以你們不要害怕它們。

15

正如人的器皿破了就沒有用處,

16

他們在廟裏設立的神像也是這樣。神像的眼睛滿是進廟的人雙腳揚起的灰塵;

17

就像那得罪君王的死囚被監禁的牢房周圍都要鎖上,司祭同樣用閘、鎖和閂,保障廟宇的安全,不受強盜搶劫。

18

他們為神像點燈,點的燈比神像更多,但神像連一盞也看不見。

19

神像正如廟中的橫樑,內部已腐蝕爛透,地裏爬出來的蟲子吞噬神像及其衣服,神像卻什麼也感覺不到。

20

神像的臉被廟裏的煙火燻黑;

21

蝙蝠、燕子和雀鳥落在它們身上和頭上,還有貓也是這樣。

22

由此可知神像不是神。所以你們不要害怕它們。

23

神像包金是多麼美麗,但除非有人抹除鏽跡,神像不會發亮;因它們最初被塑造時,已是沒有知覺的。

24

不論用什麼價錢買來,神像內都沒有氣息。

25

它們沒有腳,要被人抬在肩上,已向公眾顯露它們多麼不堪,甚至使供職者感到羞恥,因神像若翻倒在地,就要人扶起來。

26

人若把神像直立起來,它們自己也不能動;若放歪了,它們又不能自己站直;供品擺在神像面前,有如放在死者面前。

27

那獻給神像的犧牲,司祭拿來販賣,賺取私利。同樣,司祭的妻子們把部分祭牲醃製起來,而不分給窮人和殘疾者。甚至在禮儀上不潔的和分娩後的婦女,也能觸摸那獻給神像的祭品。

28

由此可知神像不是神。所以你們不要害怕它們。

29

神像怎麼能稱為神呢?連婦女也給那些銀製、金製和木製的神像獻祭;

30

在神像的廟裏,司祭們坐着,衣服破爛,剃去髮鬚,露出光頭;

31

他們在神像前大呼小叫,像那些在喪宴的人一樣。

32

司祭們又拿走神像的一些衣服,給自己的妻子兒女穿上。

33

神像受的待遇或好或壞,都不能回報什麼。神像不能建立或廢除君王,

34

同樣不能給人財富或銀錢。若有人向神像許願而不遵行,它們也不能追討。

35

神像不能救人脫離死亡,也不能從強者手中拯救弱者;

36

不能使盲人恢復視力,也不能救人脫免患難;

37

不會憐憫寡婦,也不會幫助孤兒。

38

這些包金包銀的木製神像,就像從山中拿來的石塊,那些供職者都會感到羞恥。

39

那麼,神像怎麼能被以為是神,或稱呼為神呢?

40

連加色丁人自己也不尊敬神像;當他們看見一個不能說話的啞吧,就帶他到貝耳面前,祈求那啞巴能說話,好像神像能有所知覺。

41

可是這些人自己也無力理解並拋棄這些神像,因他們都沒有見識。

42

至於婦女們,身上圍繩,坐在路旁燒麥糠有如燒香。

43

當她們中的一個被過路的一個男人帶去同睡,她就嘲諷她的同伴比不上自己的身價,同伴的繩也還未被扯斷。

44

對這些神像所做的一切都是虛假的。那麼,人怎能以為神像是神,或稱呼它們為神呢?

45

神像是由木匠和金匠所製成的,原不算什麼,只是這些工匠願意做成的作品。

46

神像的製造者本身也活不長久,他們的作品又怎能是神呢?

47

他們只留下虛假和羞辱給自己的後人。

48

當民間發生戰爭或災難,司祭們就彼此討論,要在何處與神像一起躲藏。

49

神像既不能救自己脫離戰爭或災難,人怎麼還不察覺那些不是神呢?

50

因為只是包金包銀和木製的神像,不久百姓將會知道它們是假的。萬民和眾王必明確知道:神像不是神,只是人手的作品,在神像內並沒有神明的運作。

51

這樣,還有誰不能知道神像不是神呢?

52

神像不能建立地區的君王,也不能給人降雨;

53

不能維護自己的正義,也不能拯救被冤枉的人,因為神像毫無能力,有如天地間的烏鴉*。

54

當雷火落在這些包金包銀和木製神像的廟時,司祭們各自逃亡,但神像卻像樑柱那樣被火燒毀。

55

神像也不能抵抗君王或仇敵。

56

這樣,人怎麼能承認神像是神,或以為它們是神呢?

57

這些包銀包金和木製的神像,不能救自己脫離小偷和強盜。強者們來剝掉神像的金銀及其所穿的衣服,劫掠而去,但神像連自己也幫不了。

58

更好是成為展露力量的君王,或作家中讓主人使用的器皿,也勝過作假神;成為保障家中一切的門,也勝過作假神;成為支撐皇宮的木柱,也勝過作假神。

59

太陽、月亮和星星發光,既受派遣執行職務,就服從命令;

60

同樣,閃電在閃耀時就觸目耀眼,風也聽命吹向各地。

61

當天主命令雲彩橫渡全世界時,雲彩就遵行使命。當火被派出,要從高處降下,燒毀群山與森林時,火也必奉命行事。

62

這些無論在外形和力量,神像都比不上。

63

所以,人不應以為神像是神,或稱呼它們為神,因為它們不能審判案件或使人得益。

64

既然你們知道神像不是神,就不要害怕它們。

65

神像不能詛咒或祝福君王,

66

不能在天上向萬民顯示徵兆,不能像太陽照耀或像月亮放光。

67

走獸也勝過神像,因走獸還能逃到隱藏之處,救助自己。

68

神像不可能是神,這對我們是很清楚的。所以,你們不要害怕它們。

69

就像瓜園中的稻草人不能看守什麼,他們那些包金包銀和木製的神像也是如此。

70

同樣,他們那些包金包銀和木製的神像,有如園中讓各種飛鳥棲息的荊棘叢,又像被棄在暗處的屍體。

71

從神像身上腐爛了的紫錦和細麻衣*,你們就能知道它們不是神;到最後連它們自己也被吞噬,成為當地的恥辱。

72

所以,更好是那沒有偶像的義人,他必能遠離恥辱。

註釋

6:1 - 6:27

四、耶肋米亞的信

這封信的內容,是提醒充軍者在異地不可崇拜偶像。雖然歸於耶肋米亞先知名下(參閱第1節前的引言;比較耶29:1),加下2:1-3也提及這封信,但作者應是一位無名氏,可能是要補充耶29信中不可崇拜偶像的勸告,或許也參照了耶10:1-6的內容。此信原以希伯來文寫成,但現存的只有希臘文版本。
在論及異教偶像的虛無,這封信比不上《智慧篇》13–15章的詳盡分析。此信內容對偶像崇拜是冷嘲熱諷的論述,而在《達尼爾書》14章則以故事形式表達出來。
這信的1-6節相似耶29:1-10節,但把耶肋米亞所說的「七十年」改為「七代」(6:2;參閱耶25:12;27:7「三代」;29:10)。作者的用意,可能是指出充軍期延伸至他當時的年代,比如達9:2,24-27所說的「七十個星期的年」,說的雖然是巴比倫時代,也包括後來的希臘羅馬帝國壓迫下,猶太人所等待的默西亞和終極的回歸和復興。
作者一邊為傳統信仰辯護,一邊嘲諷偶像的無能,由此斥責拜偶像的人如何荒謬。他的目的是要警告同胞注意拜偶像氛圍的危險,並不旨在勸戒外邦異教徒放棄其宗教,或與異教徒辯論。
作者的論證可分為十段:7-14節,15-22節,23-28節,29-39節,40-44節,45-51節,52-56節,57-64節,65-68節,69-72節。這些論證,是要說明異族偶像無能力做到的,以色列的上主都能做到(33-39,52-53);此外,異族利用偶像卻不尊敬自己的偶像,他們的宗教習俗對待百姓也充滿各種欺騙、邪淫和不義(9,27,30-32,37,42-43)。所以,偶像不是神(39,41,51,56),更不應害怕偶像(4,14,22,28,64,68)。作者所指的當然是:上主是惟一真神,只有上主堪受敬畏和崇拜(6)。
這些教導,也提醒我們留意對聖人或聖物的過份敬禮,以致失去了信仰的重心(5)。正如27,37,72節所述,照顧孤兒寡婦和實踐正義(參閱撒上2:7;詠68:6;146:7-9;依35:4-5),才是真宗教真信仰的證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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