亚毛斯
第 2 章
1
上主这样说:“摩阿布三番四次地犯罪,我决不撤销对它的惩罚,因为他们曾把厄东王的骨骸烧成灰烬。
2
我必把火投在摩阿布,烧毁克黎约特的宫殿。摩阿布必在动乱、战争的呐喊和号角声中灭亡。
3
我要消灭它的首领,连同所有的王侯也一起杀死。”这是上主说的。
4
上主这样说:“犹大三番四次地犯罪,我决不撤销对它的惩罚,因为他们背弃了上主的法律,没有遵守祂的诫命,反而被他们祖先所追随的假神引入歧途。
5
我必把火投在犹大,烧毁耶路撒冷的宫殿。”
6
上主这样说:“以色列三番四次地犯罪,我决不撤销对它的惩罚,因为他们为了钱卖掉义人,为一双鞋卖掉穷人。
7
他们把贫民的头践踏在尘土中,又阻碍卑微人的道路;父亲与儿子亲近同一少女,亵渎我的圣名;
8
他们斜倚在每个祭坛旁,躺在被抵押的衣服上,在他们的神庙里喝剥削来的酒。
9
然而,是我为他们消灭了阿摩黎人,这些人虽高如香柏、壮如橡树,我却上灭其果、下绝其根。
10
是我带你们从埃及地上来,四十年之久引你们走过旷野,占领了阿摩黎人的国土。
11
是我由你们的子孙中兴起先知,从你们的少年中兴起献身者。以色列人啊,难道不是这样吗?”上主宣告说。
12
“但你们却叫献身者喝酒,又吩咐先知说:‘不要传神谕!’
13
看!我要使你们脚下的地摇荡,像满载禾捆的车摇荡一样;
14
飞跑者躲避不及,强壮者无从施力,勇猛者不能自救;
15
弓箭手站立不住,捷足者不能逃脱,骑马者也无法自救。
16
在那一天,即使是最勇敢的斗士,也只能赤身逃跑。”上主宣告说。

注释
审判八国
亚毛斯见到的八个神视,讲述上主对八个国家的惩罚,前七个针对犹大及邻近各国(1:3-2:5),最后一个针对以色列(2:6-16)。在先知传统中,亚毛斯是把宣讲的神谕笔录成书的首位先知。
亚毛斯在转述神谕时采用了一系列文学手法:首先,他开始每个神谕时都用了“上主这样说”,让人知道这是上主的讯息,而不是先知自己的话语。其次,在每篇神谕中都有“……三番四次地犯罪,我决不撤销对它的惩罚”,接着指出某国的重罪,这种对智慧文学格式的运用(参阅箴言30:18-19、29-31),在众先知中独具一格,其意义在于,在众多罪行之中,神谕所提到的罪行超过了天主的容忍度,因此犯罪者必将接受审判,迎来惩罚。
其他七国皆因在政治事件上犯罪而受审判,但以色列的罪行纯属社会性质:贫民与富人、受压迫者与压迫者的明显存在,显出其国内严重缺乏正义。归根结底,是因为领袖疏忽了自己关怀弱小和保护无辜的职责(6-7),忘记了先祖们当初蒙天主眷顾,正是由于在埃及贫穷弱小,常受压迫。但如今,他们奢华享乐,却要贫穷人买单(8),而且充耳不闻先知的警告,甚至予以阻止(12)。故此,他们必受惩罚,且无人能幸免(14-16)。
“献身者”(11)直译为“纳齐尔人”,指许愿献身给上主、度圣洁生活的人,这些人戒酒、不剪发、不接触尸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