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凡戰敗的就成了戰俘,任人擺佈。在申7:2-4是嚴厲禁止與客納罕異族女子通婚的(比較列上11:1-2;乃9:1-2),而這段經文就說明以色列人娶女戰俘的規條。被娶的女戰俘要經歷徹底的改變,如同與自己家人斷絕關係(12-13)。但是以色列人作丈夫的,要保證這妻子的基本權利。若是休妻就應放她自由離開,她有權再嫁別人(比較盧1:8-9);不可把她當作奴隸或把她賣出(14)。
古代凡戰敗的就成了戰俘,任人擺佈。在申7:2-4是嚴厲禁止與客納罕異族女子通婚的(比較列上11:1-2;乃9:1-2),而這段經文就說明以色列人娶女戰俘的規條。被娶的女戰俘要經歷徹底的改變,如同與自己家人斷絕關係(12-13)。但是以色列人作丈夫的,要保證這妻子的基本權利。若是休妻就應放她自由離開,她有權再嫁別人(比較盧1:8-9);不可把她當作奴隸或把她賣出(14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