戰爭法

本章第1-9節論迎戰的準備,第10-20節論攻城的規定。《申命紀》對戰爭的觀念勝過現代的戰爭理論。現代的國家追求武力和軍備,視國家的安全高於一切,參與戰爭變成了無法擺脫的責任,隨之而來的是增添暴力,輕視生命。
經文不談軍隊訓練或戰術,旨在說明戰爭的宗教意義:司祭叫戰士知道上主與他們一起打仗(1-4)。他們要取得福地,就會遇到戰爭(7:17-26)。這裏沒有必勝的諾言,而是承認有比打仗更重要的事情,包括:遷入新居、享用新園地的出產,以及新婚生活(5-7)。害怕的人也不應該出戰,以免影響軍心(8)。
第10-20節論策略。最好是勸降有效,不傷人命;勸降無效才可發動戰爭(10-12)。自古以來,戰爭的受害者總是老百姓。我們也要知道這部書的寫作背景,他們認為以色列用武力消除其他信仰民族,是不可抗拒的天意。第19-20節是在戰爭背景下保護自然環境的最佳例證,與現代戰爭嚴重破壞生態環境形成強烈的對比。現代戰爭除了傷人之外,還毀壞整個生態系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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