勸告百姓忠於上主

前三章回顧了《戶籍紀》所發生的大事,現在梅瑟這篇宣講,是隆重並權威地通傳上主的命令(2)。民眾要知道:他們必須遵守上主的法律才能生存,得到土地和安居樂業(1, 14, 40;參閱5:1)。由於以色列人屢次叛逆上主和跟隨異民偶像,所以這篇宣講有這兩大主題:嚴禁拜偶像(3, 15-31),崇拜惟一的天主並遵行祂的法律(4-14, 32-40)。
第5-14節:古人的信仰就是他們的生活方式,因此以色列人要遵守誡命、禮儀祭祀、法律和規定,以證實他們的獨特身份是「上主的子民」,並要傳授給世世代代(9-10)。這「法律傳統」的本質和基礎不是大量生硬的法規,而是上主將自己啟示給子民(10-12節,在曷勒布山又稱西乃山上的啟示),和親密的神人關係(7-8);對外的效果是子民比別的民族更高尚和有智慧(6-8)。
第15-31節:有關拜偶像,百姓應記得上主是無形狀的(15),禁用人手製成任何形狀之物代替上主。在25-31節是預告百姓將因為拜偶像而被滅亡和驅散,在外人之地被迫崇拜虛無的偶像(比較依40:18-20;耶10:2-5;巴6),但上主也必憐憫和救助他們。
第32-40節:梅瑟重述百姓在西乃山上所經驗的天主顯現(接續第5章就是重述十誡),和出埃及的得救經驗,為叫他們承認:一、上主是惟一的真天主;二、天人盟約的關係總不可拆散。第40節是這篇宣講的結論:遵守誡命和法律就可在福地生存。梅瑟這篇宣講的聽眾,不限於當初準備過河攻取土地的以色列人,也包括他們世世代代想領受上主賜福的百姓。

Scroll to 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