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的繼承權

這一章很重要,說明了以色列女子若家中沒有親兄弟,就可繼承家產。在統計人口時只計男人數目,那些只有女兒的家庭(26:33),就要讓女兒承繼產業來維持生活。那人若無後裔,產業才分給家族。但這裏的法律只討論產業,沒有考慮如何照顧寡婦(參閱申25:5-10)。在36章有進一步說明,承繼了產業的女子婚嫁,只能選同一支派家族內的人。

Scroll to 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