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章簡短,重複了百姓犯罪(1-3)、受罰(4-9)與修和(10-18)的敘述模式,可是意義重大又深遠。從上文來看,摩阿布人和米德楊人(22:2-7;比較25:1, 17-18)用詛咒攻擊的計劃已失敗,既知道以色列受上主保護,現在就引誘以色列人轉向巴耳神而離開上主。連接下文的26章是第二次統計人口,所以25章是在他們重編軍隊備戰之前,把背叛者淘汰。在25章的事件中,大司祭之子消滅了不悔改的人(25:6-8),就像從前在拜金牛事件中,大義滅親的肋未子孫那樣得到上主的認可(出32:25-29)。
百姓所犯的罪,是背叛上主而跟隨了「巴耳培敖爾」,這名稱的意思是:培敖爾山的巴耳神(25:3;23:28)。巴耳是當地居民的生殖與豐收之神,又是雷雨之神,崇拜方式包括與女子行淫和吃祭物(1-2)。以色列人幾十年在曠野生活克苦,忍受缺水缺糧,現在居住在摩阿布,難以抗拒與本地風俗和信仰同化。他們就這樣背叛了上主,毫不警覺所犯何事(6)。但第3節描述這種關係的原文動詞,是說以色列與巴耳培敖爾綁在一起的方式是以色列接受了「軛」。拜偶像邪神的人享受吃喝和行淫,但真相是偶像邪神的軛已套在他們身上。這正是以色列人要清楚知道的:當他們追隨其他神明,就是違背了上主的正義和生命的盟約,等待他們的只能是失敗和死亡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