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孫繁多的許諾尚未實現(12:2;13:16;15:5),撒辣無法懷孕,她便照當時的習俗,由自己的女奴生下一個兒子,就是依市瑪耳。這女奴是埃及人(3),不是撒辣同族,正如梅瑟法律規定不可奴役自己的百姓(肋25:44)。以色列人與依市瑪耳人(即現代阿拉伯人)的敵對關係由來已久,本段敘述是兩族敵對的歷史序幕。依市瑪耳的母親哈加爾遭主母虐待,但天主沒有拋棄她。天主許諾給哈加爾後裔繁多(10),卻沒有許諾土地。這被排擠到福地以外的族群,被稱為「野驢」、與兄弟衝突的人(12),並要屈服於以色列,正如上主曾吩咐哈加爾要回去屈服在主母手下(9)。
這故事看來違反了天主的正義,為能正確地理解,我們應注意以下兩個重要因素:一、故事中雖然預言將來要發生的事,但事實上是借古喻今,解釋聖經作者成書時期的實況,並指出那將延續下去。二、聖經作者和自己的族群,都傾向把有益於同族的事看作天主的旨意,並不需考慮對其他族群的傷害。因此,我們要從正義的角度閱讀經文,以免誤解了天主的仁慈和愛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