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發誓:我是清白的!

約伯曾經兩次呼籲天主出庭受審,回答他的指控(13:13-19;23:2-7)。現在,他以一段很長的誓言,證明自己無罪。
他首先請天主以正義的天秤衡量他,量度他是否公正(31:6)。他展示自己的道德成績表,包括以下幾個範疇:一、沒有虛假與詭詐(31:5-8)。二、沒有迷色與奸淫(31:9-12)。三、沒有剋扣僕婢的權利(31:13-15);他不僅以公平對待僕婢,也公平地對待男與女,因為每個人都是天主所造(參閱箴14:31;17:5;22:2;29:13)。四、沒有拒絕貧困者(31:16-23)。五、沒有拜偶像邪神(31:24-28);第24-25節指人們崇拜金錢財富,26-28節指外邦人的崇拜日月。六、沒有對仇敵幸災樂禍(31:29-30)。在哀怨聖詠裡,有不少詩人詛咒仇敵的例子(參閱詠69:23-29),但約伯沒有這樣做。七、殷勤好客(31:31-32);在古代社會,接待陌生人是神聖的一項社會責任。八、不偽善(31:33-34),約伯再次強調他內心的正直誠實。九、沒有濫用土地(31:38-40)。現在我們面對生態危機,要認真關注和保護土地。
約伯的自我審查,已涵蓋生命中的各種關係:與天主、與自己、與他人(朋友、仇敵、下屬、窮人和需要幫助的人),以及與大自然。這一切,都包含在聖經有關正義的觀念之內。約伯再次鄭重聲明他是無罪的(31:35-37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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