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對左法爾,約伯毫不退縮(12:1-3),他用這三章的長篇大論來反駁朋友(他在第29至31章有另一篇冗長的言論)。第12章有豐富的智慧詞彙和觀念,第13章是以法庭審判作背景,第14章回到約伯的哀怨。
在那個畏懼羞辱的文化中,「鄰居的評語」是非常重要的,約伯就在12:4-6描述了別人如何嘲笑他的不幸,使他蒙羞。彼耳達得曾經標榜古人的智慧來證實因果報應(8:8-10),現在約伯卻標榜動物無言的智慧,暗示他的朋友們其實比不上走獸爬蟲,不知道災難不一定來自人的罪行。12:11那些諺語的意思是:傳統的智慧必須由經驗證實,正如味道是要用口舌來品嚐。
厄里法次曾經提到天主創造世界,使社會安定(5:10-13)。現在約伯描述這位天主使自然世界混亂(12:13-25;19:21-22;希伯來文句重複了《創世紀》6–8章洪水滅世的故事),也顛覆人類社會和公義,破壞君王、智者與判官的才智(12:17-25;18:20)。天主的權能與力量,智慧與謹慎,是互相配合的(參閱12:13-16)。問題是我們不能全然了解,只能在黑暗中摸索前進(12:25)。
約伯又帶天主上法庭辯論了(13:3,18)。在古時靠口耳相傳的文化裏,社會主要是透過語言來建構的,而法庭上的辯論最能顯出語言的力量。因此,舊約常常強調人作證時要說出真相(出20:16),必須有二人或三人的見證,判官才可作出判決(申19:15)。約伯雖然有三位見證人,但他們的供辭卻是錯謬的!難道他們是以謊言事奉天主?或者是為了天主而撒謊?或者是為了自己,為了鞏固自己感到安全的神學?牧民工作者應深刻反省13:1-12。至於13:9-11就預告了42:7-9將要發生的一切。
約伯不受恐嚇或噤聲,他要求與天主當面對質,並且活下去。只有這樣,才可證明他是清白的,因為罪人不能在上主面前存活(13:16)。約伯向天主陳辭(13:20-27),並直率地祈求天主不可威嚇他,他才有機會與天主談話(參閱出23:27)。為此,約伯甘願作被告或原告(13:22)。
約伯率直的自信突然轉為哀怨。他被困住了:天主一時離他太遠,一時又逼得他太緊(13:24,27)。13:24「仇人」的希伯來文是雙關語,因其發音相似「約伯」,也暗示約伯痛苦的根源。他聲明自己絕非全然無罪(13:26),不致於承受如此懲罰。約伯的哀怨表達了人類存在的黑暗面,其中有兩個重點:一、強調生命既脆弱又暫短(14:1-6),14:4也頗難理解,應該與原罪沒有關係。二、人死後再沒有存在的指望(14:7-12);人死了,他的一切也隨之結束。在死亡過程中,人只感到身心的苦痛和哀傷(14:18-22)。
第一回合的辯論,在這陰暗的嘆息下結束。三友認為天主公義的法則受到動搖,約伯為證明自己的無辜而據理力爭。朋友們選擇為天主辯護,或應該說他們是堅持自己的神學理論,以此取代了天主的位置,正如熱心的宗教人士往往也是這樣。可是約伯絕不屈服,他堅持自己的經驗,拒絕沉默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