傳統的引言之後,作者開始發揮他要說的主題,通常在謝恩辭已有所提及那些主題,就是:如何從基督徒的角度理解迫害?
理解的關鍵是末日的最後審判,也就是說,到了末日,在天主的法庭前,迫害者和受迫害者將要得到不同的報應。
今天的讀者可能不熟悉這種「默示」文體,對這些內容可能感到驚奇又難以理解,但默示文體在舊約裏相當普遍,也影響了很多的新約著作。作者首先指出,受迫害和無辜受苦的人正是「天主公義審判的明證」(5),如同天主讓忠信的人受苦,為的是試煉和淨化他們。其次,作者提到給迫害者的懲罰是一種報應(6),是根據「報復律」的公義而行的補償;看來缺乏了仁慈和寬恕,相反了《得前》給基督徒不可對人以惡報惡的勸告(得前5:15)。這樣,在最後審判的日子,基督「降臨時,要在祂的眾聖者中得光榮,並受全體信徒的讚美」(10),給兩方面不同的報應:給受迫害者是救恩,給那些「不認識天主和不聽從我們的主耶穌的福音的人」是懲罰(8)。似乎受罰的迫害者不僅指外邦人,也包括猶太人。
這一切意味着什麼?首先,默示文體的一個特點是用詞誇張,用很多象徵和宇宙毀滅的圖像,例如:最後審判、對惡人是嚴厲且不寬容的懲罰、對忠於天主的人是決定性的救贖。這種語言不是讓人從字面意義來了解,而是要向世人通傳「天主是正義」的訊息,為那些受迫害者、被不義壓迫和蹂躪的人帶來安慰和許諾。天主面對世界的飢餓、暴力和不平等事實的罪魁禍首,祂表面上的沉默並非冷漠或被動,而是表達拒絕和憤怒,有一天祂的正義威嚴要向他們完全顯示出來。
保祿所宣講的就是天主的正義審判必會彰顯(5),這要在「末日」完全顯示出來的正義審判,如今已經在顯示了。一方面,這正義的審判不是信徒團體受苦的成因,而是將他們受迫害的痛苦轉變為救恩的效力:透過為福音的緣故受苦,「使你們堪當進入天主的國」(5)。另一方面,這審判也在宣講天主義怒的福音,這義怒從天上顯示出來,「反對人們的不敬不義,就是他們以不義抑制了真理」(羅1:18)。福音的宣講也包含對罪惡的譴責和判決。
天主以行動表達的這種正義,最終的顯現將會怎樣?惡人會受「永遠喪亡之罰,遠離主的面」(9)嗎?這仍然是一個大秘密。可是只有天主是正義的,同時又是仁慈的,祂透過耶穌基督彰顯無限的仁慈,是要以救恩擁抱全人類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