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穌召叫人作門徒。當時的習俗,是有意學習的人自己找師傅,求師傅收納為徒。但耶穌沒有依照經師的習俗,祂是親自揀選自己的門徒。這種召叫是至高無上的,人的回應也是迅速而無條件的:他們回應了祂的召叫,開始追隨祂。
通過這種方式,出現了一種新的門徒職。基督徒的門徒職是一種不可抗拒並有約束力的召喚,也是一種永久的職份,要分享耶穌這位師傅的生命和使命中的一切:「我要使你們成為捕人的漁夫」(19)。耶穌召叫的力量和範疇,類似舊約中雅威召叫先知執行使命一樣,是真實的經驗,就像耶肋米亞先知的蒙召(參閱耶20:7-8),以及新約中保祿的蒙召(格前9:16)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