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主所憎之事

这是一篇“数字格言”(与30:15-16、18-19、21-23、24-28、29-31作比较),这种模式使听众容易记住教训。这七件事,是指人妄用五官和肢体所犯的罪恶,包括:骄傲、撒谎、谋杀、诡计、作恶、假见证和搬弄是非。这样的人伤害无辜,破坏彼此的信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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