犹大·玛加伯的新壮举

在和平条约之下,犹太人暂时得以安居乐业。然而,邻近地区的总督仍虎视眈眈,约培的暴行再次触发连场激战(1-9;其余战役在加上第5章中都有记载)。在弱肉强食的民族与民族、国家与国家的关系中,犹大必须战斗,奋力杀敌(13-28);当然为了保护同胞,他释放敌人(24-25),接受和约(10-12);他不伤害犹太侨民的朋友(29-31),甚至为了七七节,即五旬节而停战回国,这一切显示出犹大遵守犹太法律(31;出34:22;肋23:15;申16:9-10)。
五旬节结束后,军队继续出征作战,仍谨守安息日的法律(32-38;户31:19-20)。他们与带着护身符的死者形成鲜明的对比(39-40),说明凡遵守法律的,法律也会保护他们的性命;否则就遭天谴,与偶像一同被毁(申7:25-26)。当时的人认为,死亡和复活之间是一种净化状态(42、44-45),活人可以透过祈祷和赎罪的祭献为亡者代祷(肋第4-5章),好使他们蒙天主怜悯而获得罪赦。但这些善工只为帮助虔诚的罪人,并非为叛徒或外邦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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