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色列人意識到自己百姓的多種來源,儘管來自同一父親,卻來自不同的母親。由此可見,以色列十二支派祖宗按照母親來劃分,確有重要意義。這段的記載違反了肋18:18「男人不可同時娶姊妹為妻」的法規,但這並不重要。讀者要明白,雅各伯的時代遠遠早於梅瑟法律通行的時代。
拉班堅持先嫁出長女,聖經作者也強調是長女肋阿首先懷孕生子,繁衍後裔。這段記述也有宗教含義:肋阿不受丈夫寵愛,但天主卻垂顧她,透過她來實現那子孫繁多的諾言。儘管以色列人的歷史多麼曲折矛盾,天主始終臨於每一事件中。
肋阿多產,不育的妹妹辣黑耳便嫉妒,於是把自己的婢女交給雅各伯作妾,生子歸於辣黑耳名下(30:1-3)。彼耳哈為雅各伯生了兩個兒子,就是丹和納斐塔里(30:4-8)。
肋阿已有四子,仍嫉妒妹妹的做法,就照樣把自己的婢女交給雅各伯作妾生子(30:9-13)。辣黑耳與肋阿的一項交易代價,是讓丈夫與肋阿同睡多一次(30:14-16)。此後肋阿又生了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,女兒名叫狄納(30:17-21)。這時候,天主記起了辣黑耳,她就懷孕生子。這就是若瑟,成為雅各伯第十一個兒子,隨即使這多子故事告一段落。這大家族留在祖先故鄉的時日已滿,全家即將回歸許諾之地。
雅各伯每個兒子的名字和出生情況,在某種程度上表明了他們的起源,同時顯示出以色列十二支派在客納罕地上的關係。
